Monday, February 21, 2011

控制欲 vs 坚持真理

这两天与资料兄弟一起写文档,我提了太多意见。我觉得资料一方面是告诉用户如何操作(how to do),另一方面也应当便于用户理解(what am I doing),所以最好的办法是有一个真实的例子。他认为我对资料干预过多,资料应该很正规,所有地方都不应当有前面未出现过的格式,标记。比如:我想在 某些地方加上"重要:",被拒绝了。终于,当我想在一个地方加上"Tips:"被拒绝时,我想查看资料写作的总纲领,他愤怒了。

此时此景,我是应当立即道歉呢?还是应当坚持已见和他吵一架呢?还是可以选择双方保留意见,由第三方(用户代表)来在我们两个的方案中选择一个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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